当前位置: 首页 > 资讯 > >正文

四川节能汽车车船税减半规定 天天精选

来源:本地宝    时间:2023-03-06 15:09:04


(资料图)

节能汽车减半征收车船税政策是如何规定的?

答:根据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8〕74号)规定:

减半对象对节能汽车,减半征收车船税。

1、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乘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
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排量为1.6升以下(含1.6升)的燃用汽油、柴油的乘用车(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、双燃料和两用燃料乘用车);

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。

2、减半征收车船税的节能商用车应同时符合以下标准:

获得许可在中国境内销售的燃用天然气、汽油、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(含非插电式混合动力、双燃料和两用燃料轻型和重型商用车);

燃用汽油、柴油的轻型和重型商用车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应符合标准。

X 关闭

推荐内容

最近更新

Copyright ©  2015-2022 时代餐饮网版权所有  备案号:   联系邮箱: 514 676 113@qq.com